债务转贷收入是指国债通过房贷的形式发展公共项目,从而获得的收入。其资金主要适用范围有农利水利投资,交通建设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建设投资等或是国家明确的其他项目。
债务转贷收入主要为省级一般债券发行收入转贷下级。由于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为省级政府,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确需相关资金的,由省级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后转贷给下级。因此一般而言,省级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平衡表中,债务收入反映的是一般债务收入,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没有债务收入项,只有来自上级的债务转贷收入。
为了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一定数量国债,由财政部转贷给省级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国家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债权、债务人的代表,负责对财政部的还本付息工作。
债务转贷收入是指国债通过房贷的形式发展公共项目,从而获得的收入。其资金主要适用范围有农利水利投资,交通建设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建设投资等或是国家明确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