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属于限制转让的股票进行股票质押的时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由于只需办理质押登记,而不需要办理股票过户,股票实际上还在你自己的账户里,证券公司自然没有权力随意处置。否则,你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所以你不必担心质押出去的股票有什么风险。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证券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质押股票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处置方式。约定处置的情形包括:股票出质人的财务或信用状况急剧恶化,有违约的可能;质押的股票所属的公司出现了重大利空,可能导致股票无法转让;股价已经跌到双方约定的处置线,股票出质人既没有追加担保又没有赎回股票。
再次,如果你已经违约,证券公司通常有三种方式来处置你质押的股票:一是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二是通过中登公司对违约的质押股票办理过户;三是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置,比如请求法院来拍卖、变卖这些质押的股票。但由于复杂程序,处置速度太慢,一般不选择这种方式。
最后,如果你质押的股票爆仓,合同中没有约定证券公司可以自行处置。而你既不愿意追加担保,又不想花钱赎回这些股票,那么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来协助处置。当证券公司卖出你质押的股票后,除扣除借给你的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多余的部分会返还给你。
如果证券公司通过卖出股票的的方式来处置你质押违约的股票,这种大量的抛售通常对于股价的冲击性是比较强的,股价有可能大幅下跌。为了减少损失,券商通常会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持续卖出,因此股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比较低迷。
另外,尽管证券公司无权直接处置你的股票,但你质押股票后,相对于增加了证券公司持有这只股票的头寸。证券公司有可能会增加这只股票增加融券业务的比例,或是归还借入的这只股票的数量,从而间接对股票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行为。
满足条件可账户本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所属营业部开通权限,具体办理时间、需提供什么资料请咨询所属营业部。